客家古文早在明末清初就已形成,主要分布在于都县的贡江镇、新陂乡、宽田乡、梓山镇、罗江乡、段屋乡等大部分乡镇。演唱古文的人多是双目失明者,以演唱古文来作为谋生的手段,演唱内容主要是一些流传于民间的古老传说、神话和历史故事等。客家古文因大多由一名盲艺人独自完成,所以在服装、道具方面没有过于复杂的要求,使用的乐器一般为勾筒、二胡、竹板、梆子、渔鼓、小鼓等,有时也会出现唢呐,有的艺人身兼数职,将多种乐器巧妙地结合在一起,充分地运用四肢对其进行演奏,令观众叹为观止。
客家古文是一种说唱艺术,“一人一台戏”,以方言为主,表演灵活方便,道具轻便简单,唱腔优美婉转,基本曲调结构多为四句体,音乐唱腔具有浓郁的地方客家色彩,其唱本、唱腔和音乐以及表现手法都有极高的研究价值。
客家古文于2014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