容错之后要有“下回分解”
容错之后要有“下回分解”
钟萍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》,强调要坚持容纠并举原则,坚持有错必纠、有过必改。这给我们新时代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指明了方向,也给广大干部纠错防错划出了红线、标明了底线。
古人云,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。对待错误,既不能指鹿为马、颠倒黑白,也不能讳疾忌医、文过饰非,更不能一年被蛇咬、十年怕井绳。诚然,《意见》允许试错、包容错误,但容错是手段,不是目的。容错是为了正视错误,从制度上保护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,鼓励干部敢闯敢拼,绝不是为了犯错而容错。失误不是潮流,也不应成为常态。容错也不是终点,不是没有原则地“一容了之”“没有下文”,容错之后还要注重纠错,及时“亡羊补牢”;更要总结反思,吃一堑、长一智,举一反三,防止未来继续犯错。
要剖析原因,知其为何出错。善除害者察其本,善理疾者绝其源。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,有果必有因。出了错,可怕的不是错误,而是错误地对待错误,过而不能知。党员干部要善于分析出错根源,透过现象看本质,搞清楚是思路有偏差还是方法不对头,是决策程序不规范还是执行决定打折扣,是客观条件不成熟还是主观思想不到位。只有找准出错原因,才能从根本上纠错、防错。
要及时补救,知其如何纠错。“过而不改,是谓过矣。”明知失误了、出了错,却消极地放任不管、将错就错,则可能酿成更大的错误、造成更大的损失。“见兔而顾犬,未为晚也。”对待失误和错误,党员干部要善于及时止损,把损失控制在较小范围内。要对症下药,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良影响的及时补偿、妥善安置,对社会生态环境带来损害的及时叫停、立即整改,坚决避免“知而不能改”。
要反思提高,知其如何防错。“上医治未病,中医治欲病,下医治已病。”失误和错误已然发生,在“治已病”和“治欲病”的基础上,更要注重“治未病”,杜绝自身再犯类似的错误,同时警醒他人。党员干部要善于见微知著、由此及彼,在增强前瞻性、预见性上下功夫,做实做精做细可行性分析,用好民主集中制这个传家宝,集思广益,规范决策程序,严格决策执行,强化过程管控,从各个环节、各个细节上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