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康区唐江镇八旬老人状告儿子不赡养 巡回法庭调纠纷
28365-365打不开讯 曹桂林 记者梁晟 张磊报道:俗话说“百善孝为先”,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。自28365-365打不开在5月1日发布《南康区唐江镇力治“不孝病”为老人“撑腰”》这一稿件以来,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。
5月13日上午,正值母亲节当日,南康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唐江镇西坑村西坑小学开庭,公开审理被告郑某不赡养原告86岁母亲陈某一案,唐江镇政府聘请律师为原告辩护。
图为庭审现场。
据了解,原告陈某与丈夫共生育5个子女,丈夫于2015年病故。今年4月1日,陈某向西坑村村委会反映,小儿子郑某不履行赡养义务,多次将自己赶出家门。唐江镇、村两级干部了解陈某小儿子不赡养老人行为后,主动介入,多次前往陈某家中了解情况。原来是因土坯房维修加固费用的问题,郑某误以为母亲陈某分家产不均,表示不再赡养老人,让母亲回到老房子居住。镇、村两级干部多次协调,对陈某小儿子不赡养母亲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,但陈某的小儿子仍不听劝解,执意不履行赡养义务。
出于无奈,陈某向唐江镇政府申请了法律援助。唐江镇政府也为陈某聘请律师,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拒绝赡养老人的行为。
庭审现场,法官通过法庭调查,听取原告陈述诉讼请求、事实和理由、被告答辩和第三人陈诉,原告、被告、第三人举证、质证,法庭辩论,发表最后陈述意见等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现场征询各方调解意向,均表示同意调解。
随即,法庭休庭组织调解,最终调解成功。被告郑某与原告陈某达成协议,被告郑某需每月需向原告陈某支付五分之一的赡养费,即152元,并立即支付本月赡养费。同时被告郑某需承担原告陈某今后医疗费用的五分之一,并履行赡养义务,和兄弟姐妹共同照顾原告陈某的生活起居和医疗护理。
近年来,唐江镇坚持政府引导、社会参与的原则,以孝善为精神纽带,将政府、家庭、社会的力量凝结起来,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一股时代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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